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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寝

时间:[2014-06-09]  来源:

住校生原则上由学院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必须按时回宿舍住宿,学期内对无正当理由而夜不归宿或晚归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一)夜不归宿1次者或晚归2次者,给予通报批评;

(二)夜不归宿2次者或晚归4次者,给予警告处分;

(三)夜不归宿3次者或晚归6次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四)夜不归宿4次者或晚归8次者,给予记过处分;

(五)夜不归宿5次或晚归10次及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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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学生外宿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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