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部门首页学工简介学生管理思想教育学生资助心理健康就业指导公寓管理办事中心全国党建样板支部
公寓管理
 规章制度 
 办事流程 
 内务卫生管理 
 队伍建设 
 文化宣传 
 
规章制度
您的位置: 部门首页>公寓管理>规章制度>正文

大学生生活园区团委、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

时间:[2014-06-09]  来源:

总则

第一条: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园区团委、自管会是校团委学工处公寓管理科领导下的学生性校级组织。

第二条:本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宗旨,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公寓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努力把学生公寓建设成”文明、安全、整洁‘有序“的大学之家。

第三条:坚持社会主义信仰,热爱航院,遵守校纪校规,尊敬领导老师,团结帮助同学。

第四条:组织纪律性好,民主集中,服从组织决定,行动统一,不自作主张。

第五条:珍惜荣誉,团结互助,严格要求,全面发展。

组织

第六条:大学生生活园区团委设有:办公室、组织部 宣传部三大部门。

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设有:秘书处、策划部、纪检部、、文体部、新闻信息部、楼长部六大部门。

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园区团委、自管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 成员对本会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2, 成员有有权参加旁听会内的一切会议,民主监督。

3, 成员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

4, 成员有权借用本会用品。

5, 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八条:园区团委、自管会成员应履行如下义务:

1. 遵守园区团委自管会章程,执行园区团委自管会决议。

2. 认真执行本会分配的任务,参加园区团委、自管会的活动。

3. 做好本职工作,维护本会名誉。

4. 爱护园区团委、自管会财产,团结友爱,互助合作。

奖惩

第九条:每学期评选先进个人若干名,先进公寓单位,优秀学生干部并报校团委学工处公寓管理科备案。

第十条:各部成员的具体工作服从部长安排,若部门自身原因无法完成任务,可委托他人处理,其他成员有义务予以帮助。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者,经本会讨论,可罢免职务,态度恶劣,情节严重者开除会籍:

1, 滥用职权,给本会造成不良影响者。

2, 私吞公款,谋取私利,给本会造成损失者。

3, 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者。

4, 其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者。

制度

第十二条:值班制度

1, 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禁止在值班时间大声喧哗、娱乐、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 熟悉值班制度、值班内容,积极妥善色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事物。

3, 出现意外情况应直接向会长、副会长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4, 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透漏有关园区团委、自管会的机密情况。

5, 遇有特殊情况可换班或找人代班,不得请假。

6, 按规定时间值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写好值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7, 保持值班室整洁卫生,每日值班结束前做好清洁工作,爱护公物,勤俭节约。

8, 值班人员应注意仪态和举止行为。

第十三条:选举制度

1, 部长选举制度:各部门部长又在任部长委任大二干事担任。

2, 常委选举制度:有个在任常委及各部门提名,再有部长级以上委员投票选举 60%

3, 常委意见占20%

4, 校团委学工处公寓管理科领导意见占20%

第十四条:例会制度

1, 制度细则:

1】 会议不得无故缺席,有时必须请假,必须有请假条,否则按缺席处理。

2】 会议中途不得无故退席。

3】 每次会议必须有记录,有利于工作总结,记录由办公室负责。

4】 会前纪检部考勤,记录到会情况。

5】 违规措施:无故缺席者,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警告,第三次严重警告,第四次退会。

第十五条:其他

1, 本章程由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校园区团委、自管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2,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3, 本章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会长提议,经全体委员会议通过,对本章程进行修改。

上一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下一条:查寝

关闭窗口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版权所有

地址:桂林市金鸡路2号  邮编:541004   电话:86-0773-2253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