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学生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1〕2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教育帮扶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2〕21号)精神,经学生申请,学院、学校两级审核等程序,拟认定赵海滩等5091名学生为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0月21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生工作处举报,学校将维护举报人权益,并保护其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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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认定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