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根据《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学生奖励管理办法》(桂航学〔2020〕19号)文件要求开展了202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并于2021年4月9日-4月13日对认定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经学生反映和学校复核,陈静雅、耿佳男、胡捷、丁明月、季怡伽、陈延秀、刘可心、张思齐、刘琴琴、刘庆锦等10名学生不符合认定条件,增补认定张凤娜、刘新月、张林霖、韦桂秀、焦柳、谢依伶、李晓等7名学生为202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特此公告。
学生工作处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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