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厅桂教资助〔2018〕32号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推选、学生工作处审核,拟推选王乐乐等432名同学为“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现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18年10月25日-2018年10月31日。请广大师生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生工作处举报。
举报电话:0773-2253017
举报邮箱:1537116015@qq.com
学生工作处办公地点:南校区飞天楼533室。
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请实名举报并留本人联系电话以便后续调查了解,学校将维护举报人权益,并保护其个人隐私。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