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厅、财政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3号)精神,经学生申请、学院认定、学校审核等程序,拟确定莫翠婵等5050名学生为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13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生工作处举报,学校将维护举报人权益,并保护其隐私。
附件: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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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8日